2017年11月19日 星期日

還沒發現嗎?智慧型手機正毀掉你的愛情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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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智慧型手機當道的現代,我們生活中有泰半的時光都消耗在手機上──用通訊軟體聊天、社群媒體看看好友動態、收發e-mail、搜尋新知、拍照等,似乎生活中所有大小事都能靠著它解決。只不過,總是沉溺在那虛擬世界的後果,卻開始對愛情產生了嚴重影響。
《Conversation》報導,美國的離婚率高達40%,而這還不包含可能傾向離婚或刻意維持婚姻關係的存在,根據全國民意研究中心(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er)之調查,60%的夫妻並不是很滿意自己的婚姻關係,而造成這些不悅的主因,往年都是金錢問題、不性福的性關係,還有孩子的教養問題。
但近年來卻出現了普遍增長、急遽加倍的因子:智慧型手機
美國貝勒大學(Baylor University)研究員詹姆士(James A. Roberts)與梅雷迪斯(Meredith David)最近針對愛情、婚姻與智慧型手機的關係做了一項研究,證實長時間、不經意、習慣性地滑手機,已經對許多情侶或夫妻造成嚴重傷害。
研究員將「phone」(手機)和「snubbing」(冷落)兩個單字結合成一個新詞彙「phubbing」──亦即低頭滑手機,忽略身邊另一半的行為。這種動作的頻率十分尋常,有的人甚至是不定期檢查是否有訊息疏漏,就會達到坐立不安的程度。
密西根大學教授史考特(Scott Campbell)就說,現在智慧型手機已經像是人們的第二層皮膚,當一有通知,人們就會馬上回應,即使沒有訊息,習慣性的反射動作也是個劣根性──搭車要看、走路要看,就連跟情人約會、朋友聚會、開會都在用手機。
研究發現,典型的美國人約每6分30秒就會看一次手機,或粗估一天就會使用手機超過150次,這些「phubbing」的行為已成為問題根源──約會時三不五時看手機、見面時心不在焉,或與另一半約會時還再跟其他異性聊天──誰能不因此生氣呢?
畢竟,低頭使用手機時之行為,就像是在兩人之間隔了一道牆,你有自己的小天地、她有屬於她的社交圈,彼此互不干涉的冷漠,和陌生人其實並無異。
研究邀請了175對情侶受測,以不同的問題觀察彼此間的相處模式,這些問題包括:「和另一半在一起時,我是否經常看到對方拿出手機把玩?」、「當兩人坐在餐廳內用餐時,是否是經常各自滑手機,而非熱絡地聊天?」
這些受測情侶也仔細被分析智慧型手機與生活影響之程度、滿意與不滿意之根源,研究員再藉此數據拉掉手機的影響,觀察如果沒有手機之狀況,雙方彼此不順眼程度是否會好一些。
「我們發現,手機對婚姻與愛情的影響,居然遠遠高過於金錢、性、孩子。」
關鍵原因除了手機導致情人間的心不在焉,關於隱私、曖昧等問題也同樣困擾著雙方,包含「不知道對方到底用手機在跟誰聊天」、「聊些什麼內容」等都不得而知,有時候也會因為不適當的對話,使得彼此信任破裂。
研究發現許多浪漫、感情融洽的伴侶,因為智慧型手機破壞了生活質量,這就有如多米諾骨牌效應(Domino Effect)般,一個很小的癥結點埋在彼此心中成為導火線,一旦不滿情緒漫溢終至爆發,會是壓倒雙方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這也可以歸咎於一些心理學上的研究:「位移假說」(Displacement Hypothesis)認為,當花更多的時間在手機上,同時也是減少與情人或夫妻的互動時間,感情就在潛移默化間削弱;「智慧型手機衝突理論」(Smartphone Conflict Theory)亦表明,手機是衝突的根源,它破壞關係,並且引起戰爭。
智慧型手機帶給我們極大的方便,也讓生活變得更寫意自在,但它強烈的制約性已改變人們日常,我們活在手機桎梏的無形陰影下,在每一個裝忙的低頭中,無形間也失去真我。
表面上,人們的距離更近了,我們能隨時聯繫到遠在各地的朋友,透過臉書點讚「表達關心」,但這份「無形」的距離卻讓人與人間的溫度變得更有「有形」,人們選擇在線上聚會、聊天,見面?早已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往事。
是時候該放下手機,好好的與另一半相處溝通,多多觀察對方的眼神、培養更多互動,你會發現少了手機的制約,彼此間會更加幸福。
(圖片來源:stylisttheonlinemomfsgamerpulseheadlineselpais

品牌行銷VS廣告行銷 作者:王焜台

圍棋在布局中,有人重勢,有人重地,重勢者著眼於長期布局,看的是最後的勝利,重地者注重眼前的占有率,先搶先贏,鹿死誰手,就看各自的功力與盤算。
商場行銷也有類似的手法,稱為品牌行銷與廣告行銷:
品牌行銷是長期、整體、策略的應用,目的在建立品牌價值感與形象,維護與消費者間的關係,產生良好的信譽,使企業獲得長久的發展。
廣告行銷是短期、局部、戰術的執行,目的在吸引顧客購買,解決當下銷售問題,維護產品或服務市場的規模,增加獲利。
品牌行銷在意的是與顧客產生連結,影響顧客的感受,在每個接觸點傳達一致的形象,只要有助於建立品牌形象,讓消費者在將來決策時考慮到你,就有執行的價值。
廣告行銷是尋求立即的銷售量,如果短暫的銷量會降低品牌價值的話,就不應該執行,畢竟品牌形象的塑造要花很長的時間,但要摧毀一個品牌只要一個事件。
品牌行銷是讓產品很好賣,重點在擴大品牌知名度,提升好感度。
廣告行銷是讓產品賣得好,目的在增加銷售量,讓消費者有購買產品的理由。
品牌形象越好,倚賴業務人員的比重越輕,如果業務人員老是在孤軍奮戰,代表品牌行銷的缺失。
品牌行銷的功能是改變消費者對企業、產品、價格的認知,重點在溝通與教育。
廣告行銷的功能是改變消費者的行為模式,重點在攫取市場。
品牌行銷做的是事業,是用心、用時間,長久去愛人,以品牌知名度、忠誠度為衡量標準,做不好,死是遲早的事情。
廣告行銷做的是生意,是鮮花、獻殷勤,馬上搏得對方的芳心,以銷售量和市場佔有率為依歸,做不好,死是立即的事情。
無論哪種行銷都需要產業背景、洞察分析與企劃思考能力,小公司多以廣告行銷為導向,大公司才有能力做品牌行銷。 @
摘編自 《飛盟廣告部落格》飛盟廣告 提供
責任編輯:武曉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