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王孟倫/台北報導〕電子商務競爭分秒必爭,為加速國內商家取得網購貨款,金管會今天宣布,在跨境交易當中,國內電子支付專營或兼營業者可提供實體商家之墊款服務,以利於資金調度;金管會表示,符合條件的業者共16家,預計下週即可上路。
金管會銀行局表示,海外人士來到台灣或上台灣的網路消費,就屬於跨境交易,也產生支付的相關問題;對台灣實體商店來說,其在網路上賣東西,通常必須要等一段時間,才能收到這筆境外交易,進而衍生資金調度或資金流等問題。
銀行局官員說明,原本現行規定,台灣與海外機構間的實質交易款項匯入之代理收付款項,採「累積一定金額」(如累積達5千美元),或「經過一定期間」(如每週一次的頻率),才可進行款項移轉,但原本這項的措施,對很多店家業者造成很不便。
不過,金管會祭出新規定,從下周起,電子支付業者可以主動提供代墊的服務,讓台灣商家就可以馬上拿到貨款;也就說,在境外支付機構支付貨款前,我國電子支付業者可替實體商店進行墊款。
至於可辦理墊款的機構,除了專營、兼營電子商務支付機構,還有經濟部核准第三方支付業者及財金公司,合計共有16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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